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两个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蚌政〔2017〕70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意见》中“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政策第11条“加大研发投入”政策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附件:1.2019年蚌埠市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奖励政策申报书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纳入2018年度统计局研发投入统计调查范围且有研发投入的规模以上企业。
2.规上工业企业:首次核准发生研发投入且超过300万元以上的;或当年研发投入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的;或研发投入连续两年增长,上一年投入300万元以上,且当年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一定比例的。
3. 特、一、二级建筑业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首次核准发生研发投入且超过300万元以上的;或当年研发投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或上一年度研发投入300万元以上,且研发投入连续两年增长的。
二、申报材料
1. 2019年蚌埠市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奖励政策申报书(附件1)。
2. 企业联网直报平台在线打印2016、2017年度的《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107-1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表)和2018年度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607-1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607-2表)(不满三年的按实际年份提供)。
3. 企业联网直报平台在线打印2018年度《财务状况表》(B203表)。
三、申报流程
(一)单位申报。申报单位认真对照《意见》中“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 第11条“加大研发投入”政策内容(附件2),于2020年1月17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平装)报送至各县、区科技部门。
(二)县(区)初审推荐。各县(区)科技部门负责申报材料初审,并于2020年1月22日前将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2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奖补项目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市科技局创新发展规划科。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区)科技局要加大对《意见》的学习、宣传,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同时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如实申报。
2.申报单位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3.申报单位要加强专项资金用途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积极配合审计、财政部门做好督查。
业务咨询:0551-65318129或18755150066(微信同号)
2.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两个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 政策第11条“加大研发投入”部分)
3. 2019年蚌埠市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奖励政策项目汇总表
2019年12月30日
卧涛首页 | 关于卧涛 | 高企认定 | 专利代理 | 科技项目申报 | 成果转化 | 通知公告 | 行业资讯 | 解疑答惑 | 联系卧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