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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项目申报

蚌埠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9年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19/9/17  浏览次数:3942

各县区发展改革委,高新区、经开区经贸发展局: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为做好2019年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申报领域:现代物流、新型专业市场、科技服务、电子商务、金融商务、软件与信息服务、旅游休闲、创意文化服务、健康养老服务等类别。
  二、申报条件
  符合《蚌埠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蚌发改贸服〔2019〕254号)中申报条件要求,并在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请各县区发展改革委(经贸局)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要求,认真梳理符合条件的集聚区并组织申报。
  三、申报材料
  各县区发展改革委(经贸局)负责属地的申报工作,提交申报请示文件,并附实施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包括:
  1.申报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请示文件;
  2.申报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总则。包括实施目的、方案概况、编制依据等,并附申请新认定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基本情况表(样表格式见附件1);
 (2)集聚区现状。包括现状位置、四至范围及面积、产业发展情况、管理机构设置和运营机制(需附发改部门对管理机构设置批复文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情况等;
 (3)园区运营及企业情况。包括园区主导产业情况、上一年度园区营业收入或产值、入园企业数量、主要代表性企业运营情况(样表见附件2,提交电子版)、在建和谋划的重大项目情况;
 (4)园区发展规划(附规划文本)。包括发展目标、规划区域及面积、发展定位及产业发展方向、功能布局、招商引资情况、其他情况(发改部门对规划的批复文件等);
 (5)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或集聚示范园区的优势和条件。包括实施背景及必要性、申报优势及条件等;
 (6)相关附件。包括:设立集聚区管理机构的批件和管理机构情况、土地使用批件或租用期限尚有5年届满的租赁合同、入驻企业目录和基本情况、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获奖情况、申报单位出具的真实性承诺函、其他需要出具的批准文件和证明材料等。
  3.县区发改部门出具的申报市级服务业集聚区的真实性承诺(详见附件3)。
  四、申报要求
  请县区于10月10日(周四)前将2019年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申报请示文件、承诺书、实施方案一式两份(承诺书与请示文件一并装订,实施方案单独装订),报送市发展改革委贸服科,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

 

项目咨询:18755150066
附件:1.申请新认定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基本情况表
      2.集聚区重点服务业企业信息统计表
      3.承诺书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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