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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项目申报

关于江苏省开展2020年度建筑业“百强企业”认定活动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4-14  浏览次数:2064

为表扬先进、宣传典型,进一步激发和调动我省建筑业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擦亮“江苏建造”高品质发展品牌,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厅与省统计局、省商务厅共同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联合开展2020年度建筑业“百强企业”认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江苏省内注册并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符合认定办法中认定类别的企业均在认定范围之内。开展认定工作无需企业提供申报资料,但需登陆“江苏省建筑业百强企业认定系统”进行申报确认。参与申报认定企业于2021年4月28日前,进入“江苏省建筑业统计信息频道”,登陆“江苏省建筑业百强企业认定系统”(用户名和密码与江苏建筑业统计信息系统一致),选择认定类别并确认后,系统将依据建筑企业上报的2020年统计年报数据,自动采集相关数据进行综合评价。

二、入围公示

以《2020年度江苏建筑业“百强企业”认定办法》(见附件)为依据,我厅将根据企业的年报统计数据,结合认定指标、权数进行综合排名(建筑外经根据企业完成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排名),确定建筑业总承包综合实力前70名、建筑装饰企业前22名(其中:装饰装修企业12名、幕墙企业10名)、建筑钢结构企业前12名、建筑外经企业前20名、建筑安装企业前20名(其中:机电设备安装企业12名,智能化企业4名,电力、消防企业各2名)、基础设施专业企业前24名(其中:市政企业16名,公路、水利企业各4名)作为认定入围企业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入围企业弄虚作假以及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举报。

入围企业认定数据与省统计局网上直报系统、省商务厅外经统计系统数据进行对比,不实数据不予认定。

三、加分核验

入围企业名单公示后,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质量安全监管处对入围企业2020年度获国家和省级技术发明专利,制定或参与制定国家、省级行业技术标准,以及获得的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创新)奖项情况进行核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对入围企业2020年度获得的省级以上(含省级)抗疫先进单位奖项情况进行核查。 。

2020年获得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包括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示范基地、研发基地的审核,以公开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认定期间,企业可登陆“江苏省建筑业百强企业认定系统”,查询企业入围情况、分值和认定信息。

项目代理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6190,QQ2881391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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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2020年度江苏建筑业百强企业认定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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