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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2020年合肥市省新型显示重大新兴产业基地资金支持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11-2  浏览次数:1465

为进一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合肥市战新基地建设专项资金分配导则》(合发改产业〔20191294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0年合肥市省级新型显示重大新兴产业基地资金支持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新型显示产业领域企业。

二、申报类型

项目按研发类、产业类2种类型分类申报,其中:研发类、产业类项目必须为在建项目,产业类项目须已发生实质性投资。

研发类:可加快基地自主创新能力的新产品研发和关键性技术产业化项目,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第三方检验检测平台项目。

产业类:可有效提升基地产业规模效益的产业链核心、重点配套项目,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及新工艺示范应用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独立法人主体,且业务范围必须包含新型显示产业相关内容。

2.同一企业同一类别申报项目不超过1个。

3.同一企业已获得其他省级基地的专项引导资金,不可参与本次申报。

4.已获得省“三重一创”新建项目资金支持项目,兑现差额部分补助资金。

5.已获得以往年度战新基地专项资金项目未按期建成验收、验收不通过的企业,不得申报基地资金。

6.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有失信信息记录的项目申报单位,一律不予支持。

7.产业类项目须在202001-202010月内发生固定资产实质性投资,根据企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承诺额以借转补形式补贴。

8.研发类项目按该项目自201981日至20201031日期间产生研发费用的50%进行后补助(注:补贴时限在项目备案时间之后),具体补贴依据项目评审结束后企业提交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准。

9.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编制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的书脊写明:2020(第二批)省新型显示基地-企业名-项目名)。对自身申请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准确性承诺,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申报。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编制资金申请报告。

2、各单位于2020112日下午下班前,将《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和资金申请报告文本1份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1325室,经贸局产业协调处。

项目代理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6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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