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安徽省项目申报

安徽省项目申报

关于安徽省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

文字:[大][中][小] 2020-6-2  浏览次数:2553

  为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实施期限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安徽省税费政策免费咨询:0551-65300518

 


下一篇:安徽省奖励补助政策


相关文章

·关于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高质量发展项目中装备
·关于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晋级决赛企业名单的
·关于公布2020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名单的通知
·关于开展工业设计从业人员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到期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1年安徽-以色列先进技术成果对接会(现
·关于安徽省填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绿色生物制造”重点专
·关于安徽省印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评价工作指南(试行)
·关于举办安徽省第八届装备制造产品(芜湖)产需对接会的
·关于2020年拟认定安徽省首版次软件名单公示
cnzz统计 cnzz统计数据显示 百度站长 53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