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安徽省项目申报

安徽省项目申报

关于安徽省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

文字:[大][中][小] 2020-6-2  浏览次数:2480

  为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实施期限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安徽省税费政策免费咨询:0551-65300518

 


下一篇:安徽省奖励补助政策


相关文章

·关于举办安徽省职业技能大赛第五届安徽省工业机器人技术
·关于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公示
·关于安徽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
·关于确定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通
·关于领取2018年度自然科研系列、自然科研实验职称证
·关于工业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安徽省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
·关于开展2018年度“三重一创”政策科技创新平台兑现
·关于开展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定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关于安徽省落实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
cnzz统计 cnzz统计数据显示 百度站长 53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