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安徽省项目申报

安徽省项目申报

关于安徽省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

文字:[大][中][小] 2020-6-2  浏览次数:1886

  为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实施期限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安徽省税费政策免费咨询:0551-65300518

 


下一篇:安徽省奖励补助政策


相关文章

·关于安徽省报送粮食物流(产业)园区建设相关情况的通知
·关于安徽省印发《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
·关于2019年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第五批)拟确认
·关于报送2018年度生产力促进中心报表和总结的通知
·关于安徽省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推荐项目公示
·关于安徽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
·关于2019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拟立项项目的公示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
·关于公布安徽省第七批信息消费创新产品和第五批信息消费
cnzz统计 cnzz统计数据显示 百度站长 53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