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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申报兑现庐江县促进自主创新发展扶持政策项目部分条款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2-27  浏览次数:2758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庐江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通知》(庐办发[2019]35号)中《庐江县促进自主创新发展扶持政策》、《2019年庐江县促进自主创新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庐科[2020]4号)及庐江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庐发[2020]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对2019年度政策部分条款申报兑现。

一、申报条件:对获得国家、省、市科技项目(科技部门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拨款额10%、10%、5%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10万元、5万元。

申报材料:上级文件或项目合同、实际到账资金凭证扫描件

二、申报条件:对新认定的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新认定的市级产业创新战略联盟,分别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对新备案的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给予5万元经费资助。

申报材料:上级文件扫描件

三、申报条件: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的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奖补。对获得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补。

申报材料:上级文件或证书扫描件,无证书的提供证书编号及科技网上公告截图。

四、申报条件: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或一等奖的企事业单位,奖励创新团队10万元;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和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企事业单位,奖励创新团队5万元;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企事业单位,奖励创新团队3万元。对获得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的企事业单位,奖励创新团队1万元。

申报材料:上级文件、奖状扫描件

 

五、申报条件:对我县企业聘请从事技术、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外国人才,每年在庐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获得市级奖补资金的,我县一次性给予企业市级奖补资金的10%补助。

申报材料:上级文件或市级奖补资金申报表、奖补资金到账凭证扫描件

 

受理申报单位:县科技局高新技术与政策法规科

申报时间:即日起开始申报,3月4日截止。

联系电话:82561153

电子邮箱:2351002868@qq.com( 所需材料均发至此指定邮箱)

                            

项目申报电话:0551-65318129或1875515006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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