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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项目申报

关于印发《宣城市2019年度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科技创新指标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19-11-14  浏览次数:2365

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市人民政府:

    现将《宣城市2019年度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科技创新指标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宣城市2019年度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科技创新指标实施细则

 

 

 咨询电话:0551-65318129或18755150066(微信同号)

 

                                                               2019年11月8日

 

附件:

 

宣城市2019年度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科技创新指标实施细则

 

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宣办发〔2018〕47号)要求,结合我市科技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市。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

根据宣办发〔2018〕47号文件,市科技局牵头承担的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1.指标内容

2018年县市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2.分值设置

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市该项指标总分均为4分。

3.计分方法

静态指标为绝对值,计算公式为:静态指标=(某地上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实际值-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最小值)/(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最大值-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最小值)*0.4+0.6。

动态指标为较上年的增加值,计算公式为:动态指标=(某地上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增量实际值-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增量最小值)/(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增量最大值-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增量最小值)*0.4+0.6

合计分值:

考核总分=(静态*40%+动态*60%)*4

三、考核程序

(一)单位自查。被考核单位对照考核内容,组织自查自评,将自查自评报告及相关数据,于2020年1月底前报市科技局。

(二)审核上报。市科技局综合各方数据,按本细则实施考评后,将经审定后的各县市区政府相关指标考核得分、有关数据和依据,于2020年2月20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市目标办)。

本细则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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