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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项目申报

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安徽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19/10/21  浏览次数:2368

各有关单位:

按照《安徽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科社〔2017〕58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省疾病诊疗水平,带动基层医疗发展,加强我省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拟开展第二批安徽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神经系统疾病(神经内科)、呼吸系统疾病(肿瘤)、肝胆疾病、中医(中医脑病)、儿童健康与疾病、皮肤与免疫疾病(皮肤)、精神心理疾病7个疾病领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的牵头单位必须是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具有省内一流的临床医学研究设施和条件保障,具备病例床位资源优势,在申报领域的临床诊疗水平处于国内先进、省内领先。

2.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势明显,拥有学术水平高、临床经验丰富,在省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带头人,拥有一定数量、结构合理和较高水平的临床研究人才团队,能够广泛开展国内外临床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负责人没有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记录。

3.临床医学研究能力突出,近5年内,在申报领域取得标志性的临床科研成果,牵头主持过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学术影响和诊疗技术方面处于省内本领域领先水平。

4.能够对拟申报的中心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三、相关说明

1.每个医疗机构在一个疾病领域只能申报一个中心;同一个大学附属的医疗机构在同一疾病领域只能独家或联合申报一个中心。

2.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归口管理单位 或市科技局推荐,向省科技厅报送。各归口管理单位、各市科技局限额推荐申报两个疾病领域。

3.申报单位在省科技厅网站“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其他”→“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填报《安徽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完成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提交,上传相关附件。

4. 请申报单位将在线打印的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一式4份)于2019年11月21日前报送至安徽省行政服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C2区1楼2号厅36号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电话:

0551-65300518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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