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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项目申报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18/4/4  浏览次数:4934

  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近日,省发改委下发《关于下达2018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皖发改贸服〔2018〕124号),切块下达我市2018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下称省服资金)共1000万元。根据省服资金管理办法和省发改委通知要求,结合我委关于项目资金申报分配工作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此次切块至我市的省服资金分3个支持领域。一是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2个(2017年省发改委批复认定的皖北徽商物流港和高新区研发创意产业园),每个切块150万元,共300万元;二是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淮上区政府),切块200万元;三是创新型公共服务平台2个(产品创新、业态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共500万元。

  二、资金使用原则

  1.2018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县区中完善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探索发展路径、创新发展模式的重点项目,创新型公共服务平台中促进服务业业态创新、产品创新、公共效应显著的项目。

  2.支持项目必须列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原则上在去年申报的实施方案内,且引导带动作用明显,建设条件成熟,前期手续齐备或已开工建设。

  3.单个项目安排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上限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0%。

  三、申报程序

  各县区积极组织辖区企业、单位和项目对照上述条件进行申报,对申报项目初筛后,向我委提出书面申请。其中,淮上区按程序推荐申报2个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支持项目,并组织皖北徽商物流港申报1个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支持项目;高新区组织研发创意产业园申报1个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支持项目。我委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通过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公示后下达投资计划。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县区于4月20日前报送书面申请(包括项目申请汇总表、真实性承诺)至我委,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2.请拟申报的项目单位准备资金申请报告,在专家评审前印制成册并报送至我委,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3.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切块资金将调整支持领域和方向。

  4.严格遵守项目申报和资金分配相关工作纪律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蚌埠市2018年省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市发改委

  2018年4月3日

  (联系人:何晋 联系电话:3125272)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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