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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2022年度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3-9  浏览次数:1801

现将《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皖科区秘〔2022〕75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按照省厅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属地责任,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积极申报(为加速我省孵化载体的发展,本年度申报不受成立年限限制)。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认真做好申报指导、材料审核、信用查询、实地核查和推荐上报工作。

 

二、本年度认定(备案)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各申报机构应按要求注册登录安徽省创业孵化载体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将于3月15日开放填报)。申请认定(备案)的孵化载体进入“认定备案”模块,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在孵企业、创业团队注册为新企业等相关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6日),上传相应附件材料。

 

三、各申报机构在线填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书,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3月28日(星期一)前报送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

 

四、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于4月6日(星期三)前,将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推荐材料(纸质原件一式二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政务中心B座614室),同时将扫描盖章文件PDF版和word版发至。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见附件2)、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省级众创空间申报书、评审专家信息表(见附件3)等。

 

五、各申报机构须提供“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四个官方平台的征信查询报告(或截图)。

 

六、各申报机构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相关证明材料需依序加装隔页纸装订。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各县区科技局存在把关不严等未履职尽责的,将视情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

 

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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