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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项目申报

关于申报2022年度铜陵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2-16  浏览次数:1666

为进一步完善铜陵市地方标准体系,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安徽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铜陵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2022年度铜陵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铜陵市地方标准制订计划项目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申报范围

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制定地方标准。产品及产品检验方法标准不予制定地方标准。

 

二、申报要求

(一)2022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时间为2月15日-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适时下达急需计划项目。

(二)市直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为项目归口单位,负责组织标准项目的征集、遴选和申报工作。市标准化研究中心应积极与各申报单位和本行业归口单位对接,做好技术支持和申报服务工作。各归口单位需将材料汇总后统一报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

(三)申报材料需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包括:

1.铜陵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函;

2.铜陵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

3.铜陵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

4.申报的铜陵市地方标准草案框架(文本写到二级目录);

5.项目内容涉及专利的,应提供专利的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并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注意事项

(一)请按照申报范围报送项目选题,超出申报范围的不予受理。

(二)所有项目均应由归口单位盖章,否则材料不予受理。

(三)各归口单位应择优遴选项目牵头单位,广泛吸收业内有影响力的单位参与起草工作。各归口单位之间应提前做好沟通协调,避免项目交叉重复。

(四)《铜陵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函》应由归口单位提供。

(五)项目立项后原则上完成时限不得超过18个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由负责起草单位向市市场监管局报批,但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计划时间内逾期未完成的项目自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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