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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蚌埠市2021年度国家高企统计快报报送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1-4  浏览次数:3102

根据省科技厅相关通知要求,现开展蚌埠市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工作。

蚌埠市的国家高企(附件4)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统计义务,将统计快报Excel版(附件1)按照要求上报至各县科技部门联系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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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报时间和报送方式

(一) 2022年1月12日前,企业将附件1的可编辑电子版(excel版本)和盖章扫描件(图片或者PDF格式)发到各县区科技局指定邮箱。
(二)2022年1月14日前,各县区将附件1(电子版汇总表及所有企业扫描件)、附件2(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报送市科技局。如有企业未上报数据,请说明原因并加盖科技局公章后的扫描件报市科技局联系人。
全程采取电子件形式报送,企业和县区均无需报送纸质件。
二、统计对象
有效期内的国家高企,包括2019年、2020年、2021年认定的国家高企。
三、注意事项
(一)所填报数据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统计数据,2021年12月财务数据没出来的,请根据前几个月进行预估后填写。减免、优惠税额当年没有的,填写上年数据。单位为千元(要避免单位错误造成数据产生较大偏差)。
(二)报送要做到及时、准确、真实、完整。要与高企认定和新申报的数据衔接,符合高企的基本门槛,填报数据还要与企业纳税申报表相吻合。
(三)未按时上报的国家高企将被记录在案并影响高企认定,连续两年无数据的企业将被取消资格并收回之前的优惠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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