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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项目申报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滁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创业资助项目)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8-30  浏览次数:2038

根据《滁州市实施四大工程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滁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滁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创业资助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创新创业资助”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获得第六届滁州市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企业。

2.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基础,具备为完成项目所必备的经费保障、人才条件及技术装备等,申报单位要按照申报项目总预算承诺落实自筹资金。联合申报的项目需附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等。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专业技术能力,在专业技术领域做出一定成绩(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4年8月30日后出生),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且为项目单位(或者合作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4.单个项目财政支持额度10--5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占项目总资金比例应达到60%以上。

5.承担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验收的,或结题、终止而记入不良诚信记录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已承担1项以上(含1项)未完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或获取国家及省、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得申报。

6.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以弄虚作假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核实,取消项目承担单位其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并进行相应处罚,记入诚信档案。

7.申报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良好社会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违规或被纳入滁州市失信黑名单等情形。

8.项目执行周期不超过两年,2021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政策专人免费代理指导电话:19855109130,0551-65300586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属地科技管理部门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组织获奖企业申报,向市科技局推荐。

2.各属地科技管理部门需严格审查信用记录,并报送信用审查结果。

3.各属地科技管理部门须于2021年9月3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政务中心窗口,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jcgzhk@126.com。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主持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主要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3.与高校或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项目需附申报项目合作协议(技术开发合同),明确合作内容、各方分工、经费使用方案、知识产权归属等内容。

4.其它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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