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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项目申报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濉溪县农业及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8-24  浏览次数:1741

为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濉溪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启动2021年度濉溪农业及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濉溪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濉科〔2019〕14号)和本通知要求,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政策专人免费代理指导电话:19855109130,0551-65300586

一、支持范围

在2021年科技计划项目安排上,突出现代农业和社会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在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上,农业领域重点支持种业、农产品加工、绿色食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技术创新;社发领域重点支持医疗卫生、气象服务、环保、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等。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在濉溪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

2.项目主持人具有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和较好的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能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同一项目负责人一年内只能申报一个县级科技计划项目。

3.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开展产学研合作企业。

4.申报的项目应具备较好的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实施方案科学,技术路线可行,预期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申报的项目资金须在单位财务账目中单独列账,专款专用。

5.与往年立项的项目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6.凡承担县科技计划项目未进行验收或鉴定的单位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7.凡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等官方征信平台上有失信行为信息,且在申报之日未修复成功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申报单位须填写《濉溪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二)附件材料

1.申报单位承诺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研发平台批件等复印件;

4.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专利、动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等证明材料;

5.企事业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的项目,须附双方合作协议书复印件;

6.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材料报送

各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并报送至濉溪县科学技术局(濉溪县闸河路与十北街交叉口,县城投公司六楼)

1.《濉溪县农业及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各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 kj6077332@126. com。

2.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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