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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项目申报

关于南京市开展2021年度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6-10  浏览次数:1556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1】119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相关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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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1、企业属于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须在我区行政区域内成立三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已设立或拟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且尚未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已入库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2、企业已制订详细的上市工作计划,并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进入实际运作,或已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挂牌。


3、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近三年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对于拟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营业收入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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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程序


网上申报。企业首先通过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 (网址:http://kjjh.jspc.org.cn/)“相关链接”进入“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注册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系统”,按要求填报《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入库企业信息表》,见附件1)。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登录“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njxgkjrc.gov.cn/)”——“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按照要求填写《2021年度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


网上申报审核后,将系统生成的《入库企业信息表》(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信用承诺书(附件4)及其他佐证材料(一式四份),佐证材料须与《入库企业信息表》所填内容对应,并按顺序逐页编制目录和页码(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2),另附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一份(不装订,附件5)报送至兴智路10号高新园大楼一楼社保大厅12号窗口。


截止时间:2021年7月2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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