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
3、专利代理
4、安徽新产品鉴定
5、可研报告编制
9、国家火炬计划
根据《南京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宁政规字〔2020〕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南京市市长质量奖(含组织奖和个人奖,以下统称市长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奖项设置和评审标准
市长质量奖评定工作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申报及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市长质量奖设组织奖和个人奖,获奖数量分别不超过4个;并各设提名奖,获奖数量分别不超过6个。市长质量奖采用《南京市市长质量奖(组织奖)评定标准细则》、《南京市市长质量奖(个人奖)评定标准细则》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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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
三、申报条件
(一)鼓励我市新兴重点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的龙头骨干企业,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在一线工作的质量管理和技术人员申报市长质量奖。
(二)申报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三年以上,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具备相关资质或者证照。
2.通过实施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者其他相关行业体系认证,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实现标准化生产、经营和服务。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规模、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3.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和品牌创新,形成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总结出具有特色的质量管理模式,深入开展质量攻关和质量改进活动并取得实效,积极宣传和普及先进的质量管理技术方法。
4.对有行政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或者体系认证、产品注册等要求的产品或者体系已获得许可、认证或者注册。
5.提供的产品、工程和服务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近三年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产品或者服务合格。
6.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三年未发生亏损(政策性亏损除外)。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按相关行业规定认定)及重大质量投诉,无行政处罚记录及失信记录(至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已进行信用修复的除外)。
(三)申报市长质量奖的个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在本市从事质量或者质量相关工作10年以上,在行业内有良好声誉及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有较强的质量创新和改进意识,积极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或者在质量管理中形成独特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对提高组织或者行业质量水平和绩效做出重要贡献。
3.积极组织和参与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对形成组织质量文化做出重要贡献,给组织和社会带来显著效益。
4.政治立场坚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榜样作用,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5.申报个人为组织负责人的,所在组织应当同时符合其申报基本条件中第6项的规定。
四、申报要求
(一)提交申报意向。有意申报的组织及个人于2021年6月7日前,向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南京市市长质量奖(组织奖)申报意向表》(附件1)、《南京市市长质量奖(个人奖)申报意向表》(附件2)。江北新区、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6月10日前汇总后交至我办,便于我办组织后续工作。
(二)提交申报材料。申报组织及个人需获得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之一的推荐,于2021年8月31日前,向我办提交《南京市市长质量奖(组织奖)申报表》(附件3)、《申报组织卓越绩效标准辅导情况说明》(附件4)、《南京市市长质量奖(个人奖)申报表》(附件5)以及申报表“填报说明”中规定的自我评价报告、典型案例、证实性材料(各一份),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档。
(三)申报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在保证清晰完整前提下简洁、轻便,无需美化装饰。电子档为Word或Pdf文件格式,其中申报组织奖的以组织全称为文件名,申报个人奖的以“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全称”为文件名。
附件1
2021年度南京市市长质量奖(组织奖)
申报意向表
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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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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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类型 |
□农业 □制造业 □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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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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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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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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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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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管理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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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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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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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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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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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首席质量官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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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规模 |
□大型 □中型 □小型 |
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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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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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 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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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作 联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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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作 联系人/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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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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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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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是否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否 □是,获证时间:_____________ 3.是否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否 □是,获证时间:_____________ 4.获得其他体系认证情况:
5.是否导入卓越绩效模式:□否 □是,导入时间:_____________ |
备注:
①经济类型指国有、有限责任、股份、集体、联营、私营、港澳台资、外商投资企业等,组织规模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7〕213号)填写。
②质量管理人员是指组织各级机构质量、检验、计量、标准等岗位的中层及高层管理人员。
③带“□”的项目,请选择相应的符合项在“□”内打“√”。
附件2
2021年度南京市市长质量奖(个人奖)
申报意向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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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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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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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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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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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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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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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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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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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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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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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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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质量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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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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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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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作 联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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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作 联系人/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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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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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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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编号:
南京市市长质量奖(组织奖)
申报表
(2021年度)
申报单位: (盖章)
所属行业: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南京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印制
填 报 说 明
1.南京市市长质量奖(组织奖)申报材料由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典型案例和证实性材料组成,所填数据及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数字及各类符号应填写正确、清楚、完整。本表封面编号由南京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填写。
2.申报表中需按年度填写的指标,系指申报年份前三年(连续)的指标(特别注明的除外)。主要经济效益、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指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如表内填不下可另加附页或自行复印表格,未填项要说明原因。
3.申报表中“一、组织基本情况”填写备注如下:
①经济类型指国有、有限责任、股份、集体、联营、私营、港澳台资、外商投资企业等,组织规模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7〕213号)填写。
②质量管理人员是指组织各级机构质量、检验、计量、标准等岗位的中层及高层管理人员。
③带“□”的项目,请选择相应的符合项在“□”内打“√”。
4.申报表中“二、组织简介”按照GB/Z 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要求填写;以总部或总公司(集团)名义申报的,应附组织框架图和必要文字,说明组织内部关系。字数不超过3千字。
5.申报表中“三、组织绩效”填写备注如下:
①根据国家《会计准则》、《财务通则》等要求进行规范填写。
②指标项目可据行业实际调整或细化,对于非制造业,可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删减或增加相关指标,但需说明理由,并在自我评价报告中详细说明本行业的相关经济指标及结果。
6.申报表中“五、主要市场、安全、环保、节能和社会责任指标”填写备注如下:
①“主要市场指标”中市场占有份额和顾客满意程度指标需提供证实性材料;多类别产品可分表填写。
②安全、环保和节能指标项目可据行业实际调整或细化,并提供依据及监测结果等证实性材料。
7.自我评价报告应根据《南京市市长质量奖(组织奖)评定标准细则》的评审指标和相应内容,逐条展开,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事实和数据说明实施卓越绩效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需要追溯性说明的质量活动限申报前三年内;无追溯性说明的质量活动只需说明近年情况。报告文字力求简要,不超过3万字。
8.典型案例应提供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典型案例。
9.证实性材料包括组织合法经营的证明,产品和各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首席质量官聘用证书、顾客满意度调查报告、外部审计报告复印件,近三年获得各级质量荣誉(包括品牌荣誉)的证书复印件,组织自认为还应提供的其它证实性材料等。证实性材料需附材料清单目录。
10.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典型案例和证实性材料需提供书面材料一份(合并装订成册),以及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一份。书面申报材料需用A4规格的纸正反面打印并装订整齐;电子版材料需为Word或Pdf文件格式,以组织全称为文件名。
11.本申报表电子版可从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及质量奖专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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