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外省市项目申报

外省市项目申报

关于江苏省做好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 流通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5-11  浏览次数:2447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对商务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引领商贸流通高质量发展,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根据《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的通知》(商建函〔2021〕132号)和《省商务厅ﻪ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试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商务局要会同市场监管局鼓励满足申报基本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试点,原则上对试点企业申报数量不做限制。

二、申报材料包括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申报书(一式四份)。

三、为最大限度节省申报时间,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将试点申请材料,于5月17日前直接报送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汇总后,报省商务厅。

项目代理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6190,QQ2881391780

下一篇: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关于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的通知.pdf

2、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申报书.doc

相关文章

·关于江苏省做好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申报工作的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的通知
·关于2021年江苏省省长质量奖候选名单公示的公告
·关于2020年度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拟备案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的公示
·关于2019年度苏州市民办博物馆扶持资金项目的公示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的通知
·关于公布江苏省2020年度省生产性服务业优秀服务机构
·关于公示江苏省2020年第三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关于申报2020~2021年度江苏省金陵科技著作出版
cnzz统计 cnzz统计数据显示 百度站长 53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