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外省市项目申报

外省市项目申报

关于江苏省做好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 流通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5-11  浏览次数:2276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对商务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引领商贸流通高质量发展,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根据《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的通知》(商建函〔2021〕132号)和《省商务厅ﻪ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试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商务局要会同市场监管局鼓励满足申报基本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试点,原则上对试点企业申报数量不做限制。

二、申报材料包括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申报书(一式四份)。

三、为最大限度节省申报时间,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将试点申请材料,于5月17日前直接报送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汇总后,报省商务厅。

项目代理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6190,QQ2881391780

下一篇: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关于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的通知.pdf

2、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申报书.doc

相关文章

·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项目管理细则(试行)
·关于南京市2021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创新型产业
·关于江苏省组织开展首次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节能产品、低
·关于开展南京市2020年度城市硅巷建设绩效评价的通知
·关于江苏省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项目的公示
·关于江苏省开展2021年度智慧旅游景区名录建设工作的
·关于江苏省建设第四批省科技服务业特色基地的通知
·关于2021年江苏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拟认定单
·关于2020年南京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项目(第二批
·关于江苏省组织开展2021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
cnzz统计 cnzz统计数据显示 百度站长 53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