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外省市项目申报

外省市项目申报

关于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部分保护单位拟调整和认定名单的公示

文字:[大][中][小] 2021-5-10  浏览次数:2507

为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规定,经各地推荐、审查核实、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对75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进行重新调整和认定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月10日至5月14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反映。

政策代理指导热线:0551-65307621,QQ:2885060173

下一篇:项目申报规划

 附件: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部分保护单位拟调整和认定的名单

相关文章

·关于南京市开展2021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关于南京市开展省级服务贸易基地和重点企业推荐工作的通
·关于南京市宏观经济研究中心2021年度重点课题研究遴
·关于2021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立项公示
·关于江苏省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暨中
·关于江苏省做好2021年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申报工作
·关于江苏省2020年第四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信息的
·关于公布江苏省第一批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单的通
·关于江苏省金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评定公示
·关于申报2020年苏州市农业信息化奖补资金的通知
cnzz统计 cnzz统计数据显示 百度站长 53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