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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项目申报

关于江苏省组织开展2021年全省乡村振兴软科学课题研究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3-9  浏览次数:2101

为加强乡村振兴政策理论支撑,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全省乡村振兴软科学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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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研究重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重点围绕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富民强村帮促行动、城乡融合发展探索等方面,做好今年全省乡村振兴软科学课题研究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建研究队伍、明确计划进度、注重成果质量,确保如期完成研究任务。鼓励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和科研院校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建立长期紧密的研究协作关系,优化乡村振兴软科学课题研究体系。

  (二)科学精准选题。课题研究可参照选题参考(附件1)进行选题,也可结合实际自拟研究选题。选题要突出探索性、创新性和引领性,善于抓住关键、紧迫的问题,选定切实可行的研究题目。

  (三)深入开展研究。课题研究要立足服务决策的宗旨,注重找准研究切口,有针对性地将问题分析精准、研究透彻,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提出切中要害、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好建议,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四)推动成果转化。组织开展研究成果评选,通报优秀研究成果并颁发荣誉证书,择优在《农业农村调查与研究》上选登,结集出版《江苏农业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为服务乡村振兴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三、有关要求 

  (一)各设区市均可报送2-3个重点研究课题。牵头承担厅领导主持重点课题研究任务的厅处室(单位),要积极向厅领导报告,做好衔接工作,尽早开展重点课题研究工作。其他厅处室(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确定1个重点课题开展研究。

  (二)邀请厅宁外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申报研究课题。针对单位申报的研究课题内容,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审核,确定后签订任务书。

  (三)请各地各单位抓紧确定研究课题,填写《2021年全省乡村振兴软科学课题研究统计表》(附件2),于3月26日前发送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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