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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项目申报

关于江苏省遴选推荐2021年文化和旅游研究院所科研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2-22  浏览次数:1700

 

  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文化和旅游研究院所科研建设优秀成果推荐展示活动的通知》,依据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相关科研建设优秀成果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卧涛转发供您查阅

  一、推荐项目及要求

  此次推荐项目为文化和旅游系统所属研究院所(或具有科研能力的文化和旅游系统所属相关单位)组织或承担并完成的科研建设成果,分为以下两类:

  (一)优秀科研成果: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对文化和旅游发展具有积极推进作用的科研成果。具体包括已出版的专著、编著,公开发表的论文,被采纳的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文艺评论等。第一作者为所属单位正式人员,完成时间为2016年1月以后。

  (二)优秀科研实践案例:具有突出的示范性、创新性、代表性,在行业内产生一定影响,有良好社会效益和应用推广价值的科研实践活动。具体包括文化和旅游领域学术论坛及会议、资源普查、规划编制、文艺评论策划组织、档案资料挖掘利用、专业培训等。科研实践活动完成时间为2016年1月以后。

  二、推荐名额

  同一科研单位推荐数不超过4项,各设区市推荐总名额无限制,鼓励各设区市积极推荐具有本地区特色的研究成果。

  三、推荐程序

  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相关单位填写推荐表,按照推荐条件审核遴选。厅直各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的推荐遴选。推荐项目汇总表、推荐材料纸质版于2021年4月7日前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省文化和旅游厅对推荐项目做进一步遴选,并进行为期一周公示后,上报文化和旅游部。

  四、成果评选及展示

  (一)文化和旅游部根据推荐条件,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评选,按照程序确定优秀成果后公布名单。

  (二)优秀成果将汇编成册,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文化和旅游科研工作成果”专栏进行集中宣传展示,并委托相关媒体和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报道。

  五、其他事项

  (一)报送材料

  纸质版:推荐表、推荐项目汇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为原件或清晰复印件。

  电子版:推荐表、推荐项目汇总表为可编辑文档。

更多政策细节及其他项目申报代理咨询:0551-65307691或者182 6974 6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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