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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项目申报

关于南京市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2-9  浏览次数:2240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1〕32号)的要求,南京市科技局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及申报条件

2021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重点支持“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政府间双边创新合作项目、重点国别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和创新国际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具体申报条件参见苏科资发〔2021〕32号文(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 组织推荐。南京市推荐项目须由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审查后汇总推荐,国家及省级高新区推荐项目须在报省厅的同时报备市科技局。

2. 申报时间。创新国际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意向由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国家及省级高新区科技局汇总后(汇总表样式待通知),于3月8日前反馈市科技局;所有项目申报材料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17日17:00,逾期不予推荐;所有申报材料纸质件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1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报送

1. 申报材料纸质件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合作协议/合作意向书及其他佐证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六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2. 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210.73.128.81)进行网上报送。项目申报书等相关表格样式均可在网上下载。

3. 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对申报项目审核筛选,汇总推荐,并将汇总表(见附件2)随同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身份证或市民卡)。

请报送材料人员请严格遵守防疫要求,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或市民卡。

政策代理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00586
更多政策详情:最新项目申报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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