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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高新区组织开展2021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1-25  浏览次数:2257

为做好2021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根据《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合科〔2020〕122号)(附件1)、合肥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2021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指南建议征集情况,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申报项目情况

根据2021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建议征集情况,合肥市拟确定60项为申报项目,具体项目名称见《2021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申报单位按照附件2所列的项目名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主进行申报,按照程序确定50个项目进行立项。

二、项目申报条件

参与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及依托单位须符合《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1.主要面向合肥市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市级以上实验室、各类研究中心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机构。

2.基金项目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申报截止日期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有承担科研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

(3)同一年度每位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本基金项目。

请各依托单位认真对照《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条件要求,严格把关。

三、申报及时间要求

请有关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并按附件要求据实填报《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模版见附件3)书面申报材料,于2021年3月23日17:30(逾期不候,责任自负)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科技服务处。

说明:申报项目由依托单位或推荐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申报项目,其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汇总后直接向市科技局报送

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申报书一式2份胶装成册,各证明材料彩页隔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骑缝章,不分正副本。报送地址:望江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叉口高新区管委会1024办公室。

电子材料报送要求:申报书和汇总表(附件4)电子可编辑版本发送邮箱,抄送

报送地址:纸质报送地址:望江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叉口高新区管委会1024办公室。

代理申报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1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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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企业填报)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序号 依托单位 指南名称 主要研究内容 主要研究目标 研究负责人 职称/职务 学科代码 申报代码 联系方式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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