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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项目申报

关于公布2020年江苏省大数据产业园、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区、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试验区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1-12  浏览次数:2097

为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根据《江苏省强化大数据引领推动融合发展专项行动计划》(苏经信软件〔2018〕498号)关于“建设大数据产业园、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区、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试验区”的工作任务,我厅组织开展了2020年省级大数据产业园、工业大数据应用能力、区域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评估工作。根据《江苏省大数据产业园评估规范》《工业大数据应用能力评估规范》《区域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评估规范》,经地方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评估、网上公示等程序,仪征经济开发区通过江苏省大数据产业园评估,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过江苏省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区评估,江阴市通过江苏省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试验区评估。

希望通过评估的单位进一步强化产业集聚、促进数据开放共享、深化行业应用,着力打造大数据产业生态。各地要持续推进大数据产业载体优势化、差异化发展,形成区域特色鲜明、技术应用优势互补、产业生态丰富的格局,推动我省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政策代理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0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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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0年江苏省大数据产业园、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区、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试验区名单 

一、大数据产业园

序号

园区名称

1

仪征经济开发区

二、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区

序号

园区名称

1

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三、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试验区

序号

单位名称

1

江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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