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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项目申报

关于马鞍山组织申报2021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12-8  浏览次数:1709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皖科资秘﹝2020﹞387号),现将我市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支持强度

1、面上攻关类:高新技术、农业农村、社会发展、质量基础等4个领域。支持强度:统一按照80万元/项、50万元/项、3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

2、重点专项类:人口健康、科技强警、生态环境、标准化、科技援藏援疆援青、国际科技合作、长三角科技合作以及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地区乡村振兴等8个专项。支持强度:科技强警、生态环境、科技援藏援疆援青、国际科技合作、长三角科技合作专项项目按照80万元/项、50万元/项、3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人口健康专项项目按照A类30万元/项、B类10万元/项两个档次给予支持,标准化专项按照50万元/项、20万元/项、1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地区乡村振兴专项项目按照60万元/项、40万元/项、2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除申报单位应是在马鞍山市内注册外,此次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申报单位、项目主持人和申报项目均须符合省科技厅通知中的有关条件和要求。

2、各县区、开发园区科技部门应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申报单位、法人代表和项目主持人信用情况进行核查,自查存在问题的一律不得推荐。市科技局将对推荐项目信用情况进行复查,存在信用问题的,取消项目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纳入科研失信单位和个人“黑名单”。

3、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若立项批复的省财政资助少于申报单位申请额度时,差额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并在项目申报书中做出承诺。

在项目形式审查过程中发现申报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区、开发园区科技部门要认真研读省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要求,积极帮助企业遴选项目,切实做好项目初审(尤其是项目内容、关键支撑附件以及项目和主持人资质查重),认真把好申报材料质量关,切实提高命中率。

2、由市科技局统一推荐申报的项目(国家高新区、省级高新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由市科技局统一组织初评,择优推荐。指标单列的单位,市里不占用其单列指标。

3、各县区、开发园区科技部门务必于12月17日17:3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申报材料须登录安徽省科技管理系统导出打印)、推荐函和汇总表(一式2份,电子扫描版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报送)报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逾期不予受理。

4、单列指标的高校、科研院所直接申报的项目,需到市科技局备案。

5、市科技局机关各相关科室按照对口业务明确分工要求,加强企业项目网上填报的业务指导和审核把关。


 

马鞍山项目申报代理咨询:0551-653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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