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资讯 > 安徽省行业资讯

安徽省行业资讯

申报通知!安徽省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政策指南

文字:[大][中][小] 2020-11-2  浏览次数:1999

为响应国务院相关政策要求推动形成若干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经验模式,探索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长效机制,培育壮大文化和旅游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高质量发展,助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安徽省开展了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申报工作,本次申报时间截止在2020年11月27日前。安徽省想要申报的企业可以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的相关介绍。
政策代理咨询热线: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步)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申报主体:
(一)试点城市、示范城市均实行申报制。地级市、副省级市或直辖市市辖区(以下统称城市)人民政府是试点城市、示范城市的申报主体。
(二)所有城市均可申报试点城市。其中,原文化部、财政部确定的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按备案程序进行申报,其他城市需按新申报参与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程序进行申报。
(三)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可申报第一批示范城市。
(四)已有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的省、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除可确定本辖区内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按备案程序申报试点城市外,可再推荐1个副省级市或地级市申报试点城市;可推荐本辖区内1-2个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申报示范城市。
无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的省、自治区可推荐本辖区内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和其他1个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较好的地级市申报试点城市。
各直辖市可确定1-2个市辖区按备案程序申报试点城市,可推荐1-2个市辖区申报示范城市。
(五)申报示范城市的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无需再另行申报试点城市,如未获评示范城市且有意愿参与试点工作,视同已按备案程序申报试点城市。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申报程序 :
(一)试点城市申报程序
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填报《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备案表》(附件1),报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审核同意后,报文化和旅游部备案,可直接确定为试点城市。
新申报参与试点工作的城市填报《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申报表》(附件2),并对照国办发〔2019〕41号文件及《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评价参考》(附件4)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省(区)文化和旅游厅会同本级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研究推荐,一并报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部将对试点工作方案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确定试点城市名单。
(二)示范城市申报程序
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填报《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申报表》(附件3),并对照国办发〔2019〕41号文件及《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评价参考》准备示范工作方案、试点工作自评报告等相关申报材料。
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会同本级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对上述材料进行初审,报省级人民政府办公厅研提推荐意见并出具推荐函后,一并报文化和旅游部。
文化和旅游部将通过合规性审查、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确定示范城市名单。  

免费代理热线:15855157003(微信同步)  QQ咨询:2885162378

 

下一篇:安徽省最新政策学习

 

 

相关文章

·关于安徽省省级工法项目申报条件及申报时间要求
·安徽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省建设若干政策10条
·安徽省高企培育企业入库申报好处补助300W
·2021年安徽省股交中心各类专板挂牌条件和挂牌范围大
·2020年安徽省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定义及申报条件领
·安徽省针对合肥市参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条件和奖补政策
·政策来袭!2020年安徽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请范围
·安徽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单位申报范围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引力波探测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
·2019年度全安徽省发展民营经济考核结果公布
cnzz统计 cnzz统计数据显示 百度站长 53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