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外省市项目申报

外省市项目申报

关于南京市申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地方支持资金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10-29  浏览次数:2569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121”战略,加快推进科技重大专项工作实施,现启动本市企业承担或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地方支持资金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或参与2017年1月1日后立项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立项项目国拨资金已到账且尚未获得地方支持的企业。

二、支持标准

本次地方支持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按照项目国拨经费实际到账金额与承担单位实际使用自筹资金孰低原则,给予不超过50%支持;项目在本地实施产业化的,仍按孰低原则给予1:1配套支持。

三、申报材料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地方支持资金申报表(加盖公章)(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承担或参与2017年度以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立项批文及合同复印件(国拨资金分年度支持材料附后);

4.国拨资金到账证明材料复印件;

5.项目合同期内专项审计报告,包括项目执行情况(附项目进展情况的佐证材料)、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国拨资金到账情况、自筹资金使用情况等);

6.经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南京市企业承担(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统计表》(附件2);

以上材料按序号顺序左侧装订(一式两份),于2020年11月13日(周五)17:00前,报送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A2区A234科技局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报送材料人员请携带市民卡或身份证),同步报送电子稿。

代理申报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6190

相关文章

·关于公布江苏省2021年第一批预拌砂浆生产备案企业名
·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
·关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培训活动方案
·关于2021年度江苏省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大学生优秀创
·关于南京市做好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 流通专项)申报
·关于南京经开区开展江苏省独角兽企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关于江苏省征集适宜向“一带一路”国家转移的可持续发展
·关于2021年度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节能/低碳产品认证
·关于印发《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品种扩区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2021年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评审结果公示
cnzz统计 cnzz统计数据显示 百度站长 53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