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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小微企业新增就业补贴申报条件及材料

文字:[大][中][小] 2020-7-31  浏览次数:2223

2020年合肥市疫情期间小微企业新增就业补贴申报细则:
一、申报条件
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且新增人员为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小微企业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微企业名录库认定。
二、申报材料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小微企业新增就业补贴申请表;
3. 新增就业人员签订合同;
4.参保人员花名册。
三、操作流程
疫情期结束后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受理,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网上公示完成后拨付奖补资金。补助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四、受理申报单位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

申报咨询: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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