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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项目申报

关于芜湖市开展在孵企业购置研发仪器设备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7-15  浏览次数:3769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皖政〔2017〕52号),引导鼓励在孵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提高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能力,经研究,开展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购置研发仪器设备补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对象

我市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

(二)补助内容

对企业2019年度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对购置金额(原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按其购置金额最高不超过3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企业研发。如补助资金总额超出预算,根据企业创新能力择优排序支持。

生产性设备、已申报市级以上及其他部门研发设备政策补助的、已转让的研发仪器设备,不得申报。
(三)申请材料
1.企业购置研发仪器设备补助申请表;
2.企业仪器设备购置清单表;
3.研发仪器设备购置证明材料:
研发仪器设备的购置合同、购置发票复印件及对应的企业记账凭证、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
购置合同所列的研发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与发票、记账凭证以及附件清单上所列的必须一致,且真实有效。购置进口研发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文翻译说明、报关资料及按购买日汇率换算额。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孵化器,7月24日前各孵化器统一报送至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
(二)初审推荐
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推荐申报。
(三)统一受理
各归口管理部门将推荐上报的推荐函、汇总表、申报书面材料各一式2份,于7月30日下午下班前集中报市民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
(四)现场查看
对拟补助的研发仪器设备,市科技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查看。

芜湖市政策咨询:18755150066(微信同号),0551-6531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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