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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长丰县开展2020年上半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名录调整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7-7  浏览次数:1669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名录调整工作的通知》(皖发改高技函〔2020〕270 号),高效准确地完成2020年上半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名录调整工作,客观全面反映各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际,现将2020年上半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名录调整工作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整依据和范围

调整依据:国家统计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以下简称目录)。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是从事目录中相关产品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其所生产的产品也必须符合目录中相应的技术标准。

调整范围:一是纳入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且成长较好的规上工业企业,包括本年度新增和存量规上工业企业(已调出名录库的企业不得重新申请纳入)。二是调出现有企业名录库中已退规的企业。三是梳理名录内企业战新产值占比与实际生产经营状况不相符的情况,争取对占比进行调整。

二、工作程序

一是据实填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双凤经开区管委会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梳理填报。二是审核上报。县发改委会同县统计局对各乡镇、双凤经开区报送的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剔除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按要求上报市发改委。三是初审把关。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统计局对涉企信息进行初审,反馈审核意见和初审结果。四是统计监测。上报国家统计局审定后,由省统计局根据企业名录进行月度统计监测。

长丰县政策:0551-65300518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名录调整工作有利于及时客观全面反映本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际,事关县政府对各乡镇、双凤经开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各乡镇、双凤经开区管委会要组织专人专班抓好工作落实。

二要实事求是,科学开展工作。对拟入库企业要注重企业成长性和持续性,综合分析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所在行业发展趋势及产业政策影响等因素,择优遴选申请纳统;对拟调整退出的企业,要深入了解原因,认真分析退出以及调整占比的影响等情况。

三是通力协作,保质完成任务。各乡镇、双凤经开区要与统计部门加强沟通,共同做好调整工作,分析研判本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态势,落实推进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双凤经开区管委会牵头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见附件)于7月7日下班前上报县发改委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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