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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项目申报

关于安徽省推荐2020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6-2  浏览次数:2417

 2020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安徽省也紧随步伐。此次安徽省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内容如下:
一、请各市从所属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推荐1家参加评选(2020年有效期到期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如重新申报占用所在市名额,具体名单见附件1;广德市合并到宣城市申报,宿松县合并到安庆市申报)。
二、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专业资本集聚型、科技资源支撑型、高端人才引领型特色载体的开发区,以及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和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可推荐在本区域内注册的1家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参加评选(同时具备以上多项条件的市,只能推荐1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可直接推荐。上述平台不占用所在市名额。
三、请各市按照《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于6月15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2020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见附件2)和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材料(加盖被推荐单位公章)等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及全部材料的电子文档报送我厅企业发展服务处。
联系人:梁敬永,联系电话:0551-62876680,电子邮箱:ahsjxt@126.com。
项目申报电话: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微信同号)
附件:1. 2020年有效期到期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
2. 推荐2020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

相关附件:
1. 2020年有效期到期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doc
2. 推荐2020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xls

 

说明:(1)平台名称中,不得包含“国家”、“中国”、“省级”、“示范”等字样,须以“平台”作为名称结尾,如XXX平台。
      
(2)打造特色载体的开发区、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可推荐在本区域内注册的1家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具备以上多项条件的城市内,只能推荐1家不计入市级推荐数量的平台)。
      
(3)申请示范平台服务功能类别为《管理办法》明确的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创业服务、培训服务、融资服务共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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