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合肥市项目申报

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合肥市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 “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4-28  浏览次数:1932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关于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市监函〔2020〕5号),现就做好201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多报合一”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报送要求

(一)报送范围:外国投资者直接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外商投资性公司、创业投资企业、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

(二)报送时间: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截至6月30日仍未报送年报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报送渠道:自2019年度年报开始,外商投资企业(机构)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补报2018年度及之前年度年报的,按照原规定的内容填报,按原规定的渠道报送。

二、责任分工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企业年报事项和公示系统年报技术问题等咨询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新增年报事项和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无法报送“多报合一”年报等咨询工作。

三、工作要求

2020年是落实《外商投资法》实行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多报合一”的第一年。各县(市)区商务局、开发区经贸局要高度重视,做好企业年报“多报合一”事项的宣传、指导和咨询答复工作,引导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按照要求完成年报。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各责任部门联系。

合肥市政策咨询:0551-65300518  18755150022


相关文章

·关于蜀山区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
·关于合肥市高新区召开“2020年度长三角双创券推介会
·关于提供合肥市创建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有关情况的通知
·关于2019年工业设计中心复评现场核查的通知
·关于合肥经开区开展“2020年度小微工业企业贷款贴息
·关于合肥市市级成品粮储备后备承储企业遴选结果的公示
·关于征集2021年合肥市生物育种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的通
·关于合肥市推荐申报再制造产品的通知
·关于合肥市征集2020长三角一体化(网上)创新成果展
·关于印发合肥市2021年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程实施方案
cnzz统计 cnzz统计数据显示 百度站长 53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