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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项目申报

关于蚌埠市开展2020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绿色工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服务型制造示范等8个项目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4-2  浏览次数:3111

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两个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201770)文件精神,按照《蚌埠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蚌埠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蚌埠市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认定管理办法》《蚌埠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蚌埠市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蚌埠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现在全市开展2020年度制造业相关认定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开展以下类别项目申报:

(一)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三)市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四)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五)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六)市级绿色工厂

(七)市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

(八)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根据申报项目,对照申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县、区经信部门(各项目申报要求可登陆市经信局网站进行下载http://jxj.bengbu.gov.cn/)。

 

(二)各县、区经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4月24日前将推荐文件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分别报送至市经信局相关科室,逾期不予受理。

政策咨询热线: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附件:1.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要求 

2.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申报要求

3.市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要求

 

4.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要求

5.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报要求

6.市级绿色工厂认定申报要求

7.市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认定申报要求

 

8.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认定申报要求

 附件.zip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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