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促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落户我市创新创业,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根据《池州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修订)》(池政办〔2018〕8号)文件精神,现将市天使投资基金备选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注册地、税收、统计关系在池州市;
(二)拥有创新技术或创新商业模式,自主知识产权权属关系明晰,无争议;
(三)净资产不得为负数;
(四)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36个月;
(五)处于种子期或初创期阶段,种子期企业指从业人员在20人以下或年营业收入在300万元以下,初创期企业是指从业人员在20人(含)以上,100人以下且年营业收入在3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以上;
(六)无安全、环保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材料
1、天使投资基金项目申请表
2、项目计划书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近3个月财务报表(如企业成立时间未超过3个月则提供现有的财务报表;如企业成立时间超过1年还需提供去年审计报告复印件)
5、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专利证书和其他荣誉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有关要求
各地科技部门要积极组织企业申报,认真审核,2 月28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3份)随推荐函报送市政务中心二楼综合事务窗口1(地址:池州市清风东路109号(清风东路与东湖路交叉口),邮编 247000)。
联系电话:0551-65318129或18755150066(微信同号)附件:
1.天使投资基金项目申请表
2.池州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修订)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