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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申报2020年合肥高新区首批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入库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1-15  浏览次数:2153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建设协同创新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合高管〔2019〕206号)的要求,现将申报2020年合肥高新区首批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入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准备项目申报材料,与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两份胶装成册,报送高新区科技局1003办公室。

二、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附件1)

2、项目建设方案(封面参照附件2)

各项目申报单位应参照《合肥高新区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建设协同创新平台工作方案》(附件3)(简称“工作方案”),准备平台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建设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平台类型及平台概况,平台类型包括:大企业平台化转型、企业盘活存量研发平台、企业与高校院所新建协同创新平台、企业建设专业创新创业载体及其他类型;

(2)平台建设单位简介及各单位在平台组建中承担的主要任务;

(3)平台的股权结构及出资形式;

(4)平台主要研发方向和主营业务介绍,并围绕平台研发方向和主营业务阐述平台建设对相关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5)平台基础科研条件规划,包括场地及研发设备等;

(6)平台主要管理团队、技术带头人、研发团队情况;

(7)平台拟申请的国家、省、市各级资质情况;

(8)参照附件3,并结合平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设定平台主要绩效考核目标,包括半年度指标和经3年建设期后的指标。

3、其他附件材料

其他企业认为应提供的附件材料。如:已完成平台主体

注册的,提供平台主体的营业执照及平台主体获得的各项资质荣誉等;建设“企业盘活存量研发平台”类型平台的企业应提供研发平台的资质证明等。

三、申报注意事项

1、按照项目成熟程度,项目建设单位可分别申请纳入

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库和协同创新平台培育库,申请纳入建设库的项目需已完成协同创新平台运营主体注册或已与相关合作建设单位达成具体的合作协议或意向,具备近期内完成运营主体注册的条件。申请纳入协同创新平台培育库的项目,成熟后可直接转入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库,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给予支持。

2、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分两个时间段,各项目申报单位

请于2020年1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表报送高新区科技局;请于2020年2月21日前将项目建设方案及其他附件材料报送高新区科技局。

0551-653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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