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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安徽省“1+16+X”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年度评价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1-9  浏览次数:2329

为有效提升安徽省“1+16+X”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以下简称平台网络)使用效率和服务效果,根据《安徽省“1+16+X”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皖经信服务〔2019〕107号)(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对2019年度平台网络运营情况进行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省级综合服务平台、各市市级综合服务平台、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二、评价内容
按照《办法》要求,从服务效果、资源聚集、服务协同、自身建设四个方面进行评价,重点评价平台的时效性和公益性。各指标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评价材料和上报方式
1. 在线填报服务报表。
包括:基本信息表、活动月报、服务信息月报、年报等。
填报方式:登录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ahcycx.com),首页输入服务机构账户名和密码,在机构个人中心-数据上报页面,选择 1 月份表单进行填报。
2. 下载2019年度服务机构工作总结模板,按要求和提纲填写完毕后在线提交。
下载和上报方式:登录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在机构个人中心-数据上报页面下载机构工作总结模板,填报完毕后上传。
四、评价方式
1. 省经信厅依据《办法》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表对市级综合服务平台、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进行评价,并分别进行排序,确立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评价等次。
2. 省经信厅将根据评价结果对市级综合服务平台、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进行动态管理。
五、有关要求
1. 请各市经信局组织所属市级综合服务平台、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新认定的2019年度省示范平台可不填写月报)认真总结,核实相关数据,于1月20日前完成评价材料在线报送工作。
2. 请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认真总结省级综合服务平台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于1月20日前以文件形式报送省经信厅企业发展服务处。

业务咨询:0551-65318129或18755150066(微信同号)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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