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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合肥市开展省科技厅2019年度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19/10/23  浏览次数:2262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接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的通知》(皖科智秘〔2019〕436号),现将有关工作要求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签约院士条件

  1.在全国范围内,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数量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

  2.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

  (二)设站单位条件

  院士工作站主要依托省相关领域骨干企事业单位设立。设站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为院士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2.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3.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签约,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实质性的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

  鼓励在皖单位与沪苏浙有关单位联合成立长三角院士工作站。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在省科技厅网站“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省平台与人才专项”→“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填报《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项目申报书》,10月29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提交,并上传附件材料。

  2.系统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在线打印备案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word版和PDF版各1份)并填写汇总表,11月1日前书面提交所在县区科技局。

  3.所在县区科技局对照院士工作站设立条件,对备案申报院士工作站材料进行审查(需同时审查设站单位资格和院士受聘资格),11月6日前汇总报送市科技局外国专家与科技人才管理服务处。

  4.市科技局11月8日前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对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省科技厅进行登记备案,统一制作标牌。

  三、附件材料要求

  1.设站单位与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明确合作目标、任务(项目)、经费、合作期限和院士全职在站工作时间等;

  2.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

  3.院士工作站工作计划(分年度);

  4.单位法人资格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5.签约院士及其团队简介;

  6.签约院士及其团队进站和在研科技项目、科研基础条件材料。

  四、其他要求

  1.省院士工作站命名规则:设站单位规范全称+安徽省院士工作站。

  2.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经贸)局汇总填报《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电子word版1份),连同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word版和PDF版各1份)集中报送。

  联系电话:0551-65300518

  附件: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汇总表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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