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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项目申报

关于组织第二批企业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18/3/27  浏览次数:3968

  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

  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股交中心”)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安徽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运营机构,是对接全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孵化器。为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和价值发现功能,重点支持一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运行质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省股交中心设立了专为我省专精特新企业提供股权托管交易、融资等综合金融服务的“专精特新板”。根据《安徽省“专精特新板”建设工作方案》(皖经信中小融资函〔2017〕803)号,经研究,现就组织第二批企业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牌企业范围

  历年获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认定的“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

  二、企业挂牌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制(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

  2.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且通过安徽“企业云”服务平台按时填报数据;最近一年(2017年度,下同)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无偷、漏税行为等。

  3.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优先支持主导产品和技术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挂牌;优先支持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净利润2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挂牌。

  三、推荐机构服务区域及挂牌企业名额分配

  推荐机构服务区域及挂牌企业名额分配见附表1。

  四、企业挂牌程序

  1. 拟挂牌企业向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提出挂牌申请,并填报安徽省专精特新板企业挂牌申请表(附件2)。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汇总后,严格按照挂牌条件,对拟挂牌企业提出的挂牌申请出具推荐意见。

  2. 经省股交中心推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审定的推荐机构,为服务区域内推荐的拟挂牌企业提供尽调、推荐,辅导企业完成挂牌材料申报。

  3. 省股交中心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委托,负责挂牌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并组织评审、挂牌。

  五、工作要求

  1. 请各市、直管县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认真组织拟挂牌企业与推荐商联系对接,切实将本地区优质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推荐上来。

  2. 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于4月13日前,将本地区(含直管县)推荐的拟挂牌企业申请表原件统一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专精特新板”第二批企业挂牌推荐机构服务区域及拟挂牌企业名额分配表

  2. “专精特新板”企业挂牌申请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3月23日

相关附件:
1. 附件1--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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