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安徽省项目申报

安徽省项目申报

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城区)的通知(2017年)

文字:[大][中][小] 2018/1/2  浏览次数:3987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管理办法》(国知发管字〔2016〕87号)规定,经城市申报、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和我局评审,确定北京市怀柔区等12个城市(城区)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试点周期为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

  请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决策部署,强化工作投入,持续加大对试点城市的指导支持力度。要组织试点城市结合自身实际,深入研究本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方向和实施路径,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经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审核后由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并报我局专利管理司备案。要推动各试点城市人民政府将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部署落实各项措施,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大支持保障力度,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城区)名单

相关文章

·关于开展安徽省新徽商培训工程专题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
·安徽省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第三批安徽省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拟命名名单公
·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专利调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公布第二批安徽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平台名单的
·关于安徽省公布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名单(第一批)
·关于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
·关于印发2021年安徽省科技活动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确认2020年安徽省新产品(第四批)的通知
cnzz统计 cnzz统计数据显示 百度站长 53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