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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项目申报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资金支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17/11/29  浏览次数:4641

为更好发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金使用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现请各基地、各县(市)区、开发区在前期开展战新基地重点项目摸排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企业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开展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智能语音、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创意文化等6个产业领域。

  二、申报类型

  项目按研发类、产业类2种类型分类申报,其中:研发类、产业类项目必须为2017年在建项目,其中产业类项目必须为2016年1月1日以来开工且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

  研发类:可加快基地自主创新能力的新产品研发和关键性技术产业化项目,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第三方检验检测平台项目。

  产业类:可有效提升基地产业规模效益的产业链核心、重点配套项目,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及新工艺示范应用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独立法人主体,且业务范围必须包含申报基地所属产业(行业)相关内容。

  2.同一企业在同一区域同一类型项目支持不超过1个。

  3.同一企业不可申报不同基地资金。

  4.已获得市“一事一议”资金支持、2017年省“三重一创”资金支持的项目、平台原则上不可申报同类事项资金。

  5.已获得省、市其它财政性资金支持项目,兑现差额部分补助资金。

  6.已获得以往年度战新基地专项资金项目未按期建成验收、验收不通过的企业,不得申报当年基地资金。

  7.经议定从基地专项资金专门拨付支持的重点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当年基地资金。

  8.有失信信息记录的企业,一律不予支持。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申报项目,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研发类项目申请补助金额及相关票据进行核定、出具书面意见,于2017年12月1日下午4点之前,将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1)、第三方审核意见(含每个研发类申报项目申报补助核定金额)、资金申请报告文本(编制大纲见附件2)一式三份报各基地对应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并另行准备申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八份于评审当日(另行通知)带至现场。

2.联系方式

智能语音、新型显示、新能源汽车、创意文化基地申报项目报送至智能语音基地办公室,管委会1411办公室,联系人:王旷,电话:65864560,邮箱:1254772576@qq.com

集成电路产业基地申报项目报送至集成电路基地办公室,管委会911办公室,联系人:刘朋,电话:65864920,邮箱:396367232@qq.com

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基地申报项目报送至生物医药基地办公室,管委会1007办公室,联系人:李家和,电话:65311951,邮箱:1665367051@qq.com。

 

 

 

附件1: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产业类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doc

附件3: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研发类.doc

附件4:研发费用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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